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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俏皮主唱又在玩博客小灯忽灭忽亮的游戏

    好像天上的星星在调皮地眨眼睛

    在静茹幸福出嫁的这一天

    把最近的我更新为"貝斯手,你還好嗎?@@"

    你是忘了上次在媒体前说"不要在伤口撒盐"被玛莎回击的事了吗

     

    其实我也想问

    亲爱的贝斯手,你还好吗

    很多人发帖惋惜最后"可惜不是你"

    我并不清楚你们的过去

    但请你们都一定要幸福

     

    好久不见 阿信博客上那盏温暖的小灯

    好久不见 明明幼稚得被称为"小学生"却还嘴硬"我是大人喔"的阿信

    在博客里发起投票"谁是最佳四分卫"

    不仅没有写对团员的名字

    还在标签里偷写"最佳四分卫 当然是阿信"

    你都已经知道答案了还用投票么

    明明以65%的票数胜出却还是不满意有35%"不识相的家伙"

    像一定要得到父母全部的爱的任性小孩再一次举办投票

    标签又透露了"最佳四分卫 当然是阿信 阿信 还是阿信"

    原来这次投票者没有别的选择

    真让人无可奈何给你"温暖的嘲笑"

     

    还有 好久不见 你或俏皮或深刻的回复

    有人说错过了很多五月天,而遇到五月天又会错过谁呢

    你的一句话就解答了同时也是我的迷惑

    "遇到五月天,我相信此後你再也不會錯過任何珍貴的人事物。"

    有人问怎么让博客升级新版

    你的思维却跳到了人生

    "不過博客升級新版容易,人生要升級成新版比較不容易。

    要走過很多離別,嚐過很多感傷,流過很多眼淚,然後人生就會升級成新版。"

    有人说在写生平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你审视自己

    "生平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我已經寫了三十幾年,到現在,還在寫,因為它也是唯一的一部。"

    你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一定是最壮丽的诗篇最不朽的传说

    说到不朽,"我也希望我努力的創作,任由光陰流逝,但聽來總是如新。"

    我相信五月天的歌,20年后,依然也能让我们泪流不止

    因为"四個和弦就能唱出一個世界"

    你说过希望自己的墓志铭上写着"记得我的歌,不要记得我"

    记得你的歌,又怎会忘记这些歌背后独一无二的灵魂

     

    在屋顶看夜空里的星星

    寥落隐约而神秘

    想起知足

    天上的星星会笑地上的人总是不能懂不能觉得足够吗

    想起你说最爱天亮之前的星星

    那是怎样的呢

    一定要看一次

  • 2010-01-27

    十年

     

        一转眼,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就这样过去了,而我仿佛还能看见1999年那个刚上大学土不拉几的自己,剪着短发,挂着腼腆的笑容,时常跟在同校的姐姐左右。那时学校广播里常常传来那英的《相见不如怀念》、梁咏琪《新鲜》、顺子《写一首歌》,以致现在听到这些歌就会想起freshman的日子。这就是所谓的音乐记忆吧。

        从哪首歌开始接触流行音乐的呢?记不清是不是伊能静《流浪的小孩》,只记得这是姐姐从同学那借来的磁带,从此多少个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轻轻哼着这首歌,又有多少次委屈和不被理解时默默唱着:流浪的小孩,泪为自己流,流浪的小孩,笑发自心中,流浪的小孩,少年多挥霍,他的心比世界还宽容。。。从此喜欢上伊能静的美丽与才华,攒零用钱买她的每盒专辑,把她的歌词抄在漂亮的笔记本里。那时候的我们所谓的“追星”也就仅此而已了吧。如今,她美丽依然,身边的人却已不再,我对她的是是非非也没有感觉了。

        听的第一首英文歌又是哪首呢?好像是一盒《经典英文金曲》,有Yesterday Once More,Another Day in Paradise之类的。姐姐带回家一盒Mariah Carey的磁带,我为Mariah缭绕的嗓音着迷,特喜欢里面略带伤感的一首歌,虽然不太懂英文歌词的意思,却是反反复复地听。多年后的今天我忘了那首歌的名字,找了好久才找到,还是很爱,叫“Looking in”: they can't take my heart from me, they can't bring me to my knees, they'll never know the real me......那时的我,怎么会想到一辈子都要和英文打交道呢?

        初中时住在简陋的租屋里,每天中午和姐姐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边吃午饭边看《音乐潮》,接收最新流行音乐资讯。一路听来,听得多的有艾敬、王中平、熊天平、叶倩文。。。在沉重考试压力下的我,每个奋战的夜晚结束后入睡前总要听那首《时代》:让泪水最后一次痛快地流,流干心中所有无名的忧,那些做过美丽的梦啊,有多少值得你回首。。。

        现在看来,那时的自己是不是太年少多愁了,听的都是符合当时心境的歌吧。很羡慕现在的中学生有五月天的歌陪伴他们度过那些再也不属于我的青春期。那些陪伴我长大的歌曲,不管唱歌的人怎么样,不管我还爱不爱听,都烙上了我成长的记忆。

        上大学以后,接触到更多的音乐,那时逛街最大的乐趣就是和舍友在音像店选磁带。梁咏琪、顺子、周蕙、周杰伦、陶喆、陈绮贞、五月天。。。绮贞和五月天当时还比较少人知晓,我怎么就开始听他们了呢?也许好的音乐不需要推荐的吧,说不定就会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出现在你的耳边。

        我和五月天的结识是不是始于《温柔》呢?作为当红电视剧的片尾曲,应该也是传唱大街小巷了吧。我反而比较喜欢那盒专辑里的《明白》:枯坐在窗前,有一个刻满诺言的明天,爱上一个人即使他不再出现,也不愿抛弃最后的情缘。。。还有《有你的将来》,虽然听不懂闽南语,却觉缠绵至极。

        那是青涩的我,懵懂的我,单纯的我,略为孤僻的我。喜欢听音乐,喜欢写日记,喜欢多愁善感,喜欢把小心思写在纸条上塞进存钱罐,喜欢着自己自以为是的与众不同。是不是恋爱以后,面对毕业考研的现实以后,所有这些小女孩的行为都不见了呢?还是会写日记,但主角都是“他”,还是会听音乐,但已然没有了追寻之心。终于我才知道,我也和他人一样普通。

        也许当时的我还是以貌取人,也许当时的五月天还没有唱进我的内心,总之,我遗憾地和后来的他们擦身而过。我不知道他们的第三张专辑《人生海海》激励了多少年轻人,我不知道“你要去哪里”暂别演唱会让多少人感动落泪,我不知道《时光机》《神的孩子都在跳舞》《知足》好评如潮,我不知道“Final Home当我们混在一起”的快乐,我不知道面对《为爱而生》受到质疑他们仍然坚持做自己的音乐,我不知道“Jump离开地球表面”的激动人心。。。

        在第一份工作的难熬和苦闷中,我也偶然听过《时光机》《纯真》《错错错》,只觉得好听,而如果当时我听到“就算是整个世界把我抛弃,而至少快乐伤心我自己决定,所以我说,就让它去,我知道潮落之后一定有潮起,有什么了不起”“能不能暂时把你的勇气给我,在梦想快消失的时候”,我一定会更有勇气面对一切。第二份工作慢慢稳定,买房结婚后,偶尔在商场听到《为爱而生》《让我照顾你》,嗯,很好听,是五月天呀。Jump巡回时,啊,票价好贵,算了吧。就这样,我一次一次和他们错过,直到听到那个早晨的音乐节目说他们要来了,直到做了那个买昂贵的台版CD、独自看校园演唱会的决定,我才能说,幸好,在青春期的尾巴,我赶上了。而阿信的话总是那么窝心:加入五月天永远不晚。。。回忆回不去了,但你一起来了,一起到更远的未来吧。。。不管你有什么样的梦,不管你想怎么唱,怎么跳,五月天不会消失,不会离开,会陪我们一起走过更多的十年。。。

        真正成为他们fans的时间不长,我已经幸运地看过一场校园、一场大型演唱会,近距离地接近过他们两次。我们就像两条线,大多数时间平行,偶尔相交,在生命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然后继续平行,直到遥远遥远的以后,天长地久的尽头,应该没有人能抢走我永远的感动。。。

        而现在,一天一天看日升日落,看月圆月缺年复一年的经过,看谁把我变成现在的我,曾经我也是那么独一无二?阿信说,不要让未来的你讨厌现在的自己。所以,我要stay real,认真活,活出想要的人生。所以,我常常问:你喜欢现在的自己了吗?总有一天,我会遇见最棒的自己。

  •       人生,如果以100岁为单位,要如何掌握人生的节奏?

           对蔡康永与阿信来说,节奏不仅是音乐,还代表人生。他们喜爱创作时的慢步调、享受表演时的快节奏,但不管外界如何看舞台上的精彩,他们只用自己认可的「temple (节奏)」冲过一个又一个的人生浪花。

           蔡康永是全台访问过最多人的主持人,他在传统之下成长,却以颠覆传统与挑战束缚的形象深植人心。爱问犀利的问题,不是因为职业病,而是对「人性」感兴趣;他爱唱反调,其实只是因不甘心被简单的快乐餵饱,他想用更颠覆的脑袋,将他的思想、价值观用更犀利的语言「翻译」给这个世界听。

           五月天乐团主唱阿信,同样也是一个不甘寂寞的灵魂,如同他的〈放肆〉歌词:「牛顿要我们都活在地上,偏偏我就想要飞翔,要推翻柏林围墙,要站上巨人的肩膀。」叛逆的背后,其实是有所坚持,颠覆的背后更是想要突破。

           两人出道只差1年,蔡康永1996年进入电视圈,五月天1997年进入流行乐坛,近年都走红中国。随著声名愈来愈大,们对生活很知足,却对自己不甘心。也因为不甘心,想被世界看见,对人生更不「呼拢」。他们不断阅读,寻找各种人生答案。

           他们要「过瘾」的人生,让自己有一部分被世界看见;他们要「自信」的人生,培养的方法,就是最好一辈子活在「不放心」里。

          如果再以100岁为单位,问他们如何安排他们的人生节奏?答案居然很简单,到底是什麼呢?以下是两人交锋的精采纪要:

    学习:诸事蒙昧 别任性
           若人类被设定为以100岁的年龄死掉,看起来这是时间的残酷,但残酷同时也带来自由。就好像吃一顿饭,如果你知道会有8道菜,每道菜都会品尝出滋味,反之,如果没完没了,到最后只会希望赶快结束……。

           信:〈后青春期的诗〉是给我自己的一首歌,我的青春期已经被我延长过,我今年34岁了,但再延也没多久。以前想到一件事时,会想以后有空再来做,但有些事的确有完成的期限,我现在会想,果有想做却只能趁现在做的事,那就开始吧!

           蔡:前阵子我看一部吸血鬼影集,2个吸血鬼在对话。其中一个说,「我真搞不懂,人类这麼脆弱,又这麼容易死掉,有什麼让我们著迷的地方?」另一个吸血鬼回答,「因为他们每件事情都很著急。」吸血鬼是永生不死,所以他们没有什麼好著急的,事情没有完成,100年或1千年后再完成就可以了。在他们眼中,我们这麼著急,反而很有趣、很迷人。

           人类被设定为约以100岁为范围的年龄死掉,我觉得这是一种自由,这是时间的残酷带来的自由。如果你一直逃避人生是有界限的,想靠养生而活久一点,就会没那麼放松,反之,很确切知道人皆会死,绝望反而会带来一种轻松的感觉。

           人家说,村上春树的小说弥漫悲观的气氛,却让阅读的人很轻松。就好像吃一顿饭,如果知道有8道菜,每道菜都会品尝出滋味,反之,如果没完没了,到最后你只会希望这顿饭赶快结束。

           事情总要有个结束,才品尝得出滋味。年龄肯定让你认识了时间残忍的本质,令人感到绝望,也正因为绝望,产生了轻松的感觉。所以想做什麼,就开始去做,无论成不成,你都做,我觉得这是一种很不错的活法。

           「摸索」应该是活著最有趣的过程,尤其在人生初期,别拒绝学习,因为诸事蒙昧,拒绝学习,就是冒险,因为赌的是后来的人生,自己也失去了改变的可能。

           信:我以前很任性,也很感谢很多人,愿意冒著被我讨厌的风险,逼我做很多事情。如果国中老师没有扁我,我可能不会好好念书,也不会考上师大附中,就不会认识现在的团员。幸好,我有因为外力而认真念书,我觉得应该要让自己拥有选择的机会,要让未来的你讨厌现在的自己,我很认同「人生的初期不要太任」这句话。

          蔡:这句话是一位财经界好友讲的,那时,他在教训一位不想学会计的晚辈。他说,如果现在不学,会失去转变人生重要方向的机会。人的愿望是会改变的,除非你很有把握,从现在开始到80岁,都玩线上游戏、谈恋爱,要不然等愿望改变,自己会的还只是玩游戏、喝酒,人生要怎麼转方向?

          这段话给我很大的启发,此后演讲,我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跟学生说,「不要花时间去学不喜欢的东西,与其在课堂上睡觉,不如翘课去谈恋爱,然后失恋,那对人生是更重要的经历。」因为,其他想转方向的人都已经学好了,可是你没学,所以转不过去,你会很痛苦的。

          我可能是台湾访问过最多人的,至今,很多人的随口一席话,还是让我醍醐灌顶。我喜欢看书,因为可以躲到另一个比我厉害的脑子里;在我看来,读书跟嗑药一样,可以让人感到世界无限美好、充满自信、浑身力量强大。

         信:我的个性也不是急,但就是想短短的人生里去做些什麼,而且遇到困难,反而更想做一开始玩乐团有很多困难,一路到现在,写一首歌的过程还是很痛苦。完成时,从头到尾听一遍,只会快乐5分钟,在此之前,我会痛苦5个小时、5天或是5个月。

          蔡:人生是「过瘾」跟「幸福」比较重要。你花很多力气写歌就是过瘾,写出来后,重复听上20遍,却一直在快乐中,那就很白痴。我在录影前的挣扎很过瘾,当我知道来宾很难对付,一旦想出对策,我就进摄影棚实施这个策略,如果失败了,没有关系,反正我做了,打仗本来有输有赢;如果成功,会很高兴自己把城堡攻下来。但播出时,我绝不会看,电视很可怕,它会用快乐餵饱我们,餵到我们撑为止,连我都无法免疫。

         想想,100年的节奏很快,哪有时间一直看著自己做的节目傻笑。

          信:从小,我最大的问题就是不会讲话,老实说,对自己没信心是我主要的动力。我不善於用言语表达自己完整的感受,第一次的演唱会,我是看著写在地上的讲稿照本宣科,但我比别人多了耐性,愿意多花时间。例如讲「放肆」,我没办法5分钟讲完,但我可以花5天的时间写成歌词,让大家在几分钟内听完,理解我想讲的事。

          蔡:你刚讲的是用功。用功的过程比较像是在找自己麻烦。每一集开场,你可以说,「欢迎收看《康熙来了》,」但我会想不同的开场白,节目去掉广告,只有45分钟,我也不要花1分钟让来宾跟观众问好。你会花很多力气准备,其实是因为不甘心,我们都觉得自己有一部分东西要被世界看见。

          写文章也是,如果100个人写过了,干嘛再写?我又不是不读书。很多人觉得自己文章写得很好,是因为不读书,不知道别人已经写过800遍了。前面有800个作家压在你头上,你得更厉害才行。我觉得,培养自信,最好是一辈子活在很不放心的状态里。

          信:如果因为代言需要写歌,我也要写得让人耳目一新,这就是你讲的不甘心。最好的励志歌已经被写出来了,就是〈明天会更好〉,在那之后,它用的每个句子,你最好都不要再用。所以我写词,同一句话,我会写10种,甚至用到100种讲法,包括连接词、介词,我都会想,衍生出来的抉择就很多。我(的甘心)现在有一套标准,「要自己喜欢」,做了这个东西,我会不会再听一次?如果在车上不小心听到,我会不会喜欢?还是请司机快点转台?

          如果你问蔡康永,怎麼抽出时间,保持大量阅读习惯,他会回答,应该去问那些不看书的人,为何没时间?阿信则「摇滚」地形容,看书很爽,所以无论如何都会挤出时间。

          蔡康永堪称最用功的主持人,他会花上好几个小时研读受访者资料,曾让大师李敖在录影现场,直问,「你怎麼知道这些没对外人讲的事?」

          阿信学的是美术与设计,从画笔到文笔,他的词富含文学底蕴,被形容就是一首首的摇滚诗,光是歌词就让出版社集结成书。他也重拾画笔,与高中同学不二良自创设计品牌,只因为品牌是他在40岁前就要完成的梦想。

          阿信说,人们对梦想,总是要求的多,投入的少;对世界是抱怨的多,付出的少。蔡康永则认为,如果只谈梦想,那也未免太可爱了,没有梦想,不会妨碍追求幸福的可能,重点是你要觉得活著值得。

    学会:在乎你在乎的 人跟事
         世界上,你真正在乎的人不会超过10个,你在乎的事情不会超过10件。如果在死前,你觉得最在乎的3个人,你值得他们在乎,然后你最在乎的3件事,你都有做到,那就已经是超级好了。

          信:大部分人不开心、不平静,都是因为要求自己以外的人、要求环境、要求社会。至於,有没有被世界看到,我觉得那是之后的事,但在这之前,是自己的关比较难过。只要做到百分百想做的,之后是尽人事、听天命,这样的好处是,心情随时很好、很平静。

          蔡:我这辈子都遵守一个规则,不要把自己放在某一个族群里生活,才感到安心。人在娱乐圈,不要因为别人都做这种事,就做这种事;你在30岁,不要因为别人都做这种事,就做这种事。事实上,如果抓住生活的重心,你应该忘记自己在人生的哪一段。假若你是30岁,你可以把自己当成17岁的人来生活,也可把自己当成80岁的人来生活。

          信:很多事情我满在乎本质,但我发现,我在意的常是很多人不在意的事。

          蔡:我一直都搞不懂,把一切都弄的很稳定,人生有什麼乐趣?我看到抽屉分类很整齐,袜子、衣服井然有序,就会觉得,这麼简单有什麼好分类。有些人的脑子里装了很多数据,我会觉得,又不是没有网路可以查,装那麼多数字干嘛?叫你讲个道理,却讲不出所以然。

          不管你现在是20、30或是40岁,唯一的人生原则,只要在乎你在乎的人跟事。20岁时,在乎你在乎的人跟事;30岁时,更在乎你在乎的人跟事;40岁时,更更在乎你在乎的人跟事。

          说穿了,人生的基本需求都一样,你就是会有一点点你在乎的人跟事,那些事满足了,你就会觉得幸福,那些事不满足,纵然有游艇、飞机、城堡,都没有用。

          世界上,你真正在乎的人不会超过10个,在乎的事情也不会超过10件,排出优先顺序排,如果在死前,你觉得最在乎的3个人,你值得他们在乎,然后你最在乎的3件事,你有做到,就已经超级好了。人生无比慈悲,才会是这个结果,甚至,只在乎1件事、1个人就足够。

    学著:在别人生命 留下痕迹
          在活著的当时,启发过一些人,帮助过一点人度过难关,你撒出去的种子在某些人的心里埋了下去,某天,在需要的时候,开出一朵花来,已经幸运的不得了。

          蔡:有次,我问蔡国强,「像你这麼棒的艺术家,到底想要什麼?」他回答一个我完全想不到的答案——不朽。

         做创作的人,最后追求的,即使不夸张到使用这2个字,起码还是希望在文明累积的过程,留下痕迹。在活著的当时,启发过一些人,帮助过一点人度过难关。

          人跟人的相遇要在对的时刻,要不然就错过了。我观察,大陆内地的年轻人空了很多心灵的位子。当他们呼唤一个有燃烧感的乐团时,五月天出现了;他们呼唤自由自在的美女时,小S出现了。参与的当下最令人庆幸,如果能在某一时刻,变成唯一,就算1、2年内结束,我也觉得是非常仁慈的恩赐。

          我会把自己拔离现在的时空去思考事情。20年、50年后,五月天不会是音乐史上最红的乐团,《康熙》也绝不是电视史上最红的节目,一旦没有了,立刻会被忘记。但是没关系,你撒出去的种子在某些人的心里埋了下去,某天,在需要的时候,开出一朵花来,已经幸运得不得了,如果阿信的歌,能帮助一个过不去的人度过那个晚上,那你的歌就光芒四射了。

          信:大陆的年轻人其实有很多我们想像不到的地方,我的感觉是,他们对於美好的事物,或是有力量的事物,非常渴望,甚至是饥渴的。

          蔡:我们在作品里传递想法,对於台湾年轻人的重要性,远不及内地年轻人。台湾的年轻人很像走进速食店,有100种套餐任君点选,对他们来讲,吃什麼不是餵饱肚子,只不过是100种中的1种。对内地的年轻人来说,等他们成长到40、50岁时,他们对一个自由自在、热情燃烧人生的看法,会跟没听过五月天,没看过康熙的人不一样。这就是我讲的,你有在别人身上留下痕迹,此生不能再期望更多。

          就像写作,到底是被阅读重要,还是有人付费比较重要?你付我100万元,没有半个人读,跟100万人读,但没付我半毛钱,我自己是想要被100万人阅读,所以我写博客。

          信:如果人可以活100年,你希望最后的墓志铭上写什麼? 

          蔡:我希望可以不要惨到要靠墓志铭才被人记得。

         喜欢你的人不需要你的解释,不喜欢你的人,也不需要你的解释,所以,你要解释给谁听?墓志铭也一样,喜欢你的人不用靠墓志铭来记得你,不喜欢你的人才不在乎你的狗屁墓志铭写在哪里。我连墓都不要,哪里有水沟,(骨灰)倒一下就好了。

         你的墓要很豪华吗?

          信:我只要留一句话就好——「记得我的歌,不要记得我。」

          蔡:所以,你还是希望不朽啊!

          信:一定要的!我很认同这2字。写歌是全世界最神奇的事。我是学画画的,画图还要煞有其事的去买水彩纸、颜料,写歌只要一枝笔、一张纸,甚至都不用,只要记在脑子,坐著就可以写歌。

          写出来后,权力很大,只要把一个人教会,他喜欢就会一辈子记得,而且会像病毒一样一直传染、扩散,谁都可以唱。你有尝试过写词吗?

          蔡:超失败。我很会写文章,可是我不会写歌词。文字创作的人都有洁癖,如果不够厉害,才不要招惹那个东西。对於不会的事,我充满神秘的尊敬,就像我对於初级会计一样。

          我不会写歌,脑子少了那一块,因此很崇拜那件事,如果只是歌,我还觉得没有被打败,但加上歌词,超越我的能力。被歌词打败,真的败得很没尊严,可是值得的,你永远都可以很高兴,世界上有比你厉害的人,他们启发了很多自己做不到的乐趣。

          人很妙,会为了几乎要接近的境界疯狂,而不会为了永远达不到的境界痴迷。最受大众欢迎的明星,其实是大部分人都能做得到。太阳马戏团是一般人做不到的事,不过,有哪个咬钢丝旋转,或跟熊跳舞的人变成万世巨星?没有!大家只觉得那是奇迹,好像上帝用闪电打了一下,因为我们都做不到,感觉没什麼好参与;但是,Michael Jackson的舞你跳不到,可是你会跳舞,好像有点快接近了,却一辈子都接近不了,大家就会好爱、好爱那个人。

          某个程度,我得同意音乐的创作几乎是最过瘾的事,不只是五月天,我听巴哈的赋格曲、普契尼的咏叹调,连听昆曲我都会觉得,天呐!人怎麼这麼容易就被控制住。做电视用的是世间的语言,音乐人用的是非世间的语言,那个很过瘾,你们得到了一把钥匙,是一般人得不到的。

         ●传承者 蔡康永

         1962年生。作家、知名主持人。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影电视研究所硕士。著有《痛快日记》《LA流浪记》《那些男孩教我的事》《有一天啊,宝宝》等书。

         ●接班人 陈信宏(五月天 阿信)

         1975年生。作家、五月天乐团主唱。实践大学室内设计系。著有《Happy‧Birth‧Day 摇滚诗的诞生与转生》《浪漫的逃亡-游日非流行指南》等书,并自创STAY REAL品牌。

    发表人   发表时间   
    文│林静宜   2009/12/25 
    图说:

         从电影到电视,透过大量的阅读,蔡康永把他的价值观「翻译」给这个世界。

         阿信在高中时组乐团,信仰摇滚,让一路在平淡中长大的自己,开始不一样的命运。

         抽言:

         阿信:

         我感谢很多人,愿意冒著被我讨厌的风险,逼我做很多事情;人应该要让自己拥有选择的机会,不要让未来的你,讨厌现在的自己。

         蔡康永:

         人生初期,别拒绝学习,因为诸事蒙昧,难免摸索,任性的拒绝学习,就是冒险,因为赌的是后来的人生,自己也失去了改变的可能。



  • 2009-12-07

    我以为

    我以为我已经可以略过那些煽情的心情文

    我以为我已经可以淡定地面对他们的一切

    我以为我已经可以不再疯狂地迷恋他们

    我以为我已经可以把他们放在心底最柔软的角落

    而不是被他们占据整个心灵

    我以为。。。。。。

    却在听到主唱唱得声音都哑了

    仍然声嘶力竭地想要把他们的能量和爱全部传递给我们的那一刻

    却在看到在一片纯净的蓝海中

    五万多人一起为阿信合唱生日歌的那一刻

    揪心地疼

    泪如雨下

    这一刻我知道

    纵使世界怎么变化

    他们依然能带给我最初的感动

    而我依然还有被他们感动的能力

     

    喜欢他们这么久

    第一次

    完完全全地释放出内心

    也终于

    写下了专属他们的文字

  • 2009-12-06

    永远

    生日快乐,我亲爱的主唱大人!能吃的海绵宝宝送给你当生日礼物吧,反正你也吃过一回了。

        这时候高雄世运场馆应该已经曲终人散了吧,还是还有不肯走的歌迷。回家的人带回去一颗沸腾的心,没去的人还在吧里或群里热烈讨论着,无限怨念着,抑或还有人像我一样在电脑前敲着一篇不知道算不算庆生的文字。

        已经看了太多给阿信的庆生文,文字华丽,引人共鸣。也有人一百多天15万针一针针织出阿信的十字绣。我自知没有那些功力,不想尝试,我有自己的方式。

        和Natalia看了一下午的房子,早早吃完晚饭,匆匆window shopping了一下,打算赶回家看连续剧的我,突然有股冲动去K歌。既然去不了高雄演唱会的现场,那就在KTV包厢enjoy一下好了。Natalia奉陪到底,反正KTV搞活动免费。第一首想点阿信的Happy Birthday,竟然没有,于是在歌曲的间奏,冲麦克风大喊:祝陈信宏生日快乐!祝今晚高雄小巨蛋演唱会成功!Natalia完全当我疯了。照旧是五月天专场,唱得很过瘾,中午的火锅加上晚上的K歌,喉咙开始隐隐作痛。后来Natalia的朋友来了,听说我喜欢五月天,问我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说,不算久,但是我会喜欢他们一辈子。真的会吗?其实我不敢确定,但是我知道,就算某天唱起《笑忘歌》,眼眶会有一点湿了。。。

        K歌回来很晚了,不想睡,打开电脑,看到了五迷po演唱会上阿信许的三个生日愿望。其实他不爱过生日,而我们也相信他只有18岁又192个月而已。他说,第一个愿望是过台湾最大的演唱会,最大的生日快乐,第二个是希望五月天长长久久,第三个留给他自己。至于第三个愿望是什么,我不想猜,但是我欣慰地相信,就像五月天十年来对音乐不变一样,阿信也不会变。这才是我们喜欢的阿信。忍不住把他前两年生日发的博文找出来又看了一遍,仍然充满了感动。

    祝我生日快樂!(2007-12-06 00:02:38)

    祝不愛過生日的我生日快樂!
    雖然我不喜歡吃蛋糕,幸好我非常喜歡拍蛋糕的照片。
    常來這裡的人,每個人選一個,我請你們吃蛋糕。
    謝謝你們一路以來的支持,如果要切蛋糕,我把第一個願望送你們。
    祝福每個喜歡五月天的人,生命中充滿伸手可得的幸福
    我變了,但是我也沒變,我媽都說我長不大,但是我又覺得我很老了。
    再複雜的終究要變簡單,一句話,「好不容易,我喜歡現在的自己。」
    做好我的每一件事,即使是最小的事。
    第二個願望給我老媽老爸,希望他們健康快樂。
    我不會喝酒,就喝冰紅茶慶祝吧,大家盡量喝!
    希望大家常常來這裡跟我見見面,說說話。
    開始胡鬧吧!噢耶!:)
    最後一個願望,希望五月天長長久久,寫出最動人的歌,一輩子,和你一起變老。
    永 . 遠 。(2008-12-06 00:56:41)

    突然想寫一篇什麼內容都沒有的日記。

    寫給未來某一天的自己。

    曾經沒有憂愁,曾經風和日麗,曾經看著風箏滑翔在天真歲月裡。

    曾經身邊的人們給我最溫暖的天氣。

     

     

    我把對你的感謝藏在照片裡。

    我把你送給我的曾經,往最遠的永遠延續。

     

    P.S. 今天在Bread Talk买回来的大面包叫“大巨蛋”,好想有一天能到台湾的小巨蛋看五月天的演唱会。